2020级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学院决定在2020级新生中开展集中晚自习,现通知如下:

一、自习对象:

2020级全体学生

二、自习时间:

2020-2021年第一学期第五周起(10月14日起),周日至周四晚上18:30-20:30,原则上周五不安排晚自习,遇节假日相应调整。

三、自习地点:


四、开展方式:

由各班自行组织,安排教室统一进行,班级学生干部做好自习期间的纪律管理和监督,班主任(辅导员)不定期进行督导抽查,确保自习期间秩序良好。

五、注意事项:

1.学院学生会于全年不定期组织自习情况抽查,若自习地点有变动,请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上报至学生办公室。

2.晚自习期间严格实行考察制度,学生若因故不能参加,请本人按照请销假权限做好请假手续的办理并于院学生办公室做好备案。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视作旷课处理,情节严重者,依照《新浦金集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条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个人晚自习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测评重要参考依据。

3.自习期间,各班应遵守学校公众秩序,保持教室卫生及公共设施完好。每次离开教室前各班组织教室卫生清理。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依照《新浦金集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七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新浦金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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